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2022-11-23
近日,梅河口法院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母女亲情。在该起案件中,执行法官将申请执行人诉请的抚养费全部执行到位。
案件回顾
刘某与祝某某离婚后,经梅河口法院判决被告刘某需给付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相关费用的抚养费,但祝某某从2020年开始就未履行给付其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故原告刘某诉至梅河口法院。申请执行人刘某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到梅河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祝某某履行义务,但在执行法官的各种努力下,依旧没有成功执行回案款。这个案件的难点和特殊性在于,受理此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尝试与祝某某联系,希望能够与其沟通,释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在两年的执行期间内,执行法官和干警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都无法联系到祝某某本人,祝某某如“人间蒸发”一般,执行工作停滞不前。后梅河口法院继续采取了冻结祝某某微信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祝某某依然不主动联系法院,依旧保持着对两个女儿不看、不管、不给抚养费的态度。
直到前几日,祝某某的家属联系法院,说法院的强制措施影响了祝某某的工作和生活,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后祝某某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下,终于露面,执行法官告知其唯一的办法就是必须立即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从亲情伦理、法律后果等多方面做祝某某的思想工作,细致讲解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更是劝解其从孩子角度出发,尽量为两个女儿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不要因为抚养费纠纷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祝某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联系,结清了2020年和2021年拖欠的全部抚养费,并承诺2022年以后的抚养费也会定期给付。
法官心语
对于此案,作为母亲的祝某某,不仅连续两年多拖欠了两个女儿的抚养费,还始终不肯出面,逃避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沟通,没有给付意愿,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伦理道德上,她都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而最终祝某某也只是在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下,因影响了其工作生活才履行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从长远角度分析,子女会逐渐长大成人,抚养义务及时尽责也是维系亲情的重要手段,逃避抚养义务就是亲手割断了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希望父母在履行给付抚养义务的基础上,更能从情感上、生活上给予子女更多关爱,让离异家庭的孩子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法律条款是冰冷的,但执行工作是“力度”与“温度”并存的,执行法官在适用强制措施的同时,亦会情理法并用,敦促劝导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愿每个孩子都能向阳成长,勇敢追光,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
文 字:李思佳
编 辑:陈 晰
初 审:夏秋雨
复 核:陈 旭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18: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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