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2022-06-29
“快看,那边法院拖走了一辆车,好像还是个宝马……”
“听说是一名被执行人的车,天这么热,咱法院挺给力啊!”
案情回顾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了一辆宝马汽车。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小刘(化名)于2018年8月向原告小洁(化名)借款16万元,用于因交通事故赔偿他人损失,还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小刘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小洁多次催要,小刘仍未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小洁将小刘诉至法庭并于2021年10月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小刘名下的宝马牌汽车。梅河口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做出被告小刘立即付清欠原告小洁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因小刘仍未在还款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小洁向梅河口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梅河口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小刘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于3月9日对小刘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法官,我在荣国路看到小刘(化名)那辆车了!”中午11点左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听到这个消息,一上午都奔波在执行一线的他立刻“倦意顿消”“战意再起”,立刻联系了法警执行中队迅速出发扣车。线索就是命令,闻令而动,果断出击,坚决执行是梅河口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行动力,看着队里已经奔波了一上午汗流浃背、疲惫不堪的同事们,法警执行中队队长积极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青年党员的他主动提出带队前往发现被执行人车辆地址,队内执行干警积极响应,坚决服从,3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车牌号、车型比对,确认正是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小刘的汽车,于是决定埋伏在附近等待被执行人小刘出现,并顺利完成扣押此车辆的执行任务。
今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强化党建工作机制,聚焦“做示范、勇争先”总目标要求,以“争创一流、站稳前列”为引领,围绕“提升执行效率、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党建引领执行工作的思路,将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党员干警分布于各个执行中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实现全员高效协作,高质量推进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文 字:李思佳
编 辑:陈 晰
初 审:李彦鸿
复 核:陈 旭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6-30 09: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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