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法院受理辖区各类第一审案件,包括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行政案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第一审各类民事案件等。
内设11个部门及三个派出法庭,机构名称及职能:
政治部(审务督察室):负责本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人事、劳资、法官管理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组会议会务及记录、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岗位目标绩效管理;负责本院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院审判业务、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承担宣教职能,采编发布反映审判动态的新闻稿件,开展各种司法宣传活动。负责网络舆情监控以及官方微博维护建设、法院网站的编辑、维护工作;承担文秘职责,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催办、保密、保管,负责院印章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工作;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综合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本院信息、督查、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诉讼费管理、物资装备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两庭”建设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机关接待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监督检查数据录入及时性和准确性、通报本院各部门指标数据情况、撰写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分析报告;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材料准备和记录工作。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简易民事案件;依法受理应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和再审案件的立案工作;院内各业务庭诉前保全工作;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来信来访;负责本院案件的流程管理;负责办理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案件。
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曙光法庭原管辖的辖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及诉讼保全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除人民法庭、民事审判一庭审理民事案件以外)民事案件,诉讼保全案件。
民事审判三庭:负责本院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督促有关审判庭、法庭或执行局尽快办理信访案件;及时处理涉诉上访案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一审案件;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除人民法庭、民事审判一庭审理民事案件以外)部分民事案件;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行政一审案件以及非诉讼执行审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依法受理赔偿案件。
执行局:依法执行本院生效的所有案件;负责在执行中当事人及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案件审查工作;负责财产查控、依法负责采取证据保全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法院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
山城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案件;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龙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案件;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曙光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案件;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4 12: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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