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在梅河口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杜康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密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积极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切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面前同案同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指导,努力实现审判公正、高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9759件,审(执)结18268件,结案率92.45%。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050件,审结1954件,结案率95.30%。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1600余名罪犯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重点打击涉毒犯罪和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200余名罪犯被判处实刑;依法从宽判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罪,对700余人适用非监禁刑。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共调解相关案件511件,调解率98.12%,累计赔偿金额3560余万元,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受损权益。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499件,审结11800件,结案率94.41%,其中调解、撤诉6285件,占结案数的53.26%。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理念,准确把握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繁简分流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医疗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6573件。本着依法、快速的原则,审结买卖、借贷、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案件4659件。
——有效监督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622件,审结615件,结案率98.87%。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裁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6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15%。认真梳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印发白皮书和司法建议27份,均被行政机关认可采纳。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4658件,执结3972件,执结率85.27%,执行回款5.1亿元。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三五攻坚”和“执行攻坚会战”活动,着力提升执行效果,进行网络司法拍卖45件,网络查控被执行人1206人、金额8000余万元。强化执行威慑作用,有1500余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打击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90余人,竭力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围绕我市发展大局谋划和开展法院各项工作,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我市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对于北部新城、爱民佳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东路网等重点工程,深入贯彻“全程跟进、裁执分离”工作思路,成立专门合议庭审理房屋征收所涉纠纷,突出诉前“提前介入”工作重心,将行政协调贯穿始终,促使90%以上的被征收户在诉前自行搬迁,有75%在诉中和判后阶段达成和解,既确保了城市建设整体布局的全面展开,也切实维护了涉事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省高级法院、省建设厅的肯定,并在全省介绍经验。
——营造法治市场环境。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了重点企业涉法问题“健康档案”,帮助200余户企业制定完善合同300余份。依法平等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39件;专项审理涉及企业的各类合同案件、金融领域各类纠纷2538件,涉及标的额3.7亿元,执行回款1.2亿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执行扶贫攻坚任务,累计投入58万元,帮助4个乡170余户贫困群众脱贫。加大减免诉讼费的力度,累计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72.2万元。依托“无诉讼”创建活动,强化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在诉讼外化解纠纷5000余件。开展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学校活动,累计开展法治宣讲6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实行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共向最高院报备终结33件;坚持诉访分离制度,引导进入司法程序185件,其中对重点进京访案件,引导进入程序化解32件;施行司法救助制度,通过司法救助息访案件5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额345.9万元。
三、认真实施司法改革,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5年7月,通过规范的选任程序,产生43名员额内法官,实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电子法院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落实司法责任制。施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起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新型工作机制,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变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突出合议庭、独任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淡化行政色彩。改革审判委员会职能,缩减讨论案件数量,将其职能转换为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增强宏观指导功能。成立刑事、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共提供咨询意见56条,被采纳51条。
——实行院领导办案制。进入法官员额的4名院领导均需承办案件,编入合议庭着重审理重大、疑难复杂以及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现已受理案件157件,审结135件,当庭宣判24件。院领导作为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了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热情和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
——加强电子法院建设。累计投入700余万元,购置固定移动办公终端,完成数据网、光纤扩容,先后建成7个数字化审判庭、电子签章系统、执行查控系统、远程提讯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法官工作平台等软硬件设施,实现了对审判流程、庭审活动、司法信息、卷宗档案等领域的信息化管理,助推审判提速。现已网上立案审理案件1415件、网上公开裁判文书7808份、网上查询执行案件1273件、2000年以来的57500件诉讼案件的卷宗全部实现电子化。
——实行家事审判改革。成立家事审判法庭,选派6名优秀法官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试行“婚姻冷静期”制度,为婚姻纠纷当事人提供冷静考虑的时间。在审理过程中增加了亲情文化元素,用温馨的环境促进即将破裂的家庭重新复原。今年4月,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并在全市法院系统介绍经验。此项改革开展以来,共调撤家事案件241件,判决离婚率同比下降20%。
四、自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公正司法根基
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廉洁、文明。
——扎实开展专项教育。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对照检查常态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选任12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指导帮助,有效提高了青年法官的职业技能和办案水平。实行“庭审考评制度”,认真查找庭审活动存在的不足,并现场予以纠正和指导。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和技能培训,累计参训1200余人次,支出培训费用50余万元。开展“法官社会实践”活动,共有17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19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获省级奖项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有1篇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通过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法官誓词入卷和院训等方式,增强法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办案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严厉查处办案不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问题。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同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以多种方式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官工作室的职能,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对虚假诉讼问题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治理。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不断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法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共有45个集体、261人立功受奖,其中李贵民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4个集体、9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案件存在瑕疵、质量不高,超审限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二是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实,职业能力不足;三是执行难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强制执行能力不够;四是涉诉信访工作偏重于救助,案件终结退出机制尚未建成。对此,我们将积极面对、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服务和保障我市发展大局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办案成果,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全面推进“五大战略”和打造“四个梅河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大局。紧密围绕我市发展布局和市委决策部署,严惩破坏“五大战略”实施、“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和“四个梅河口”建设的各种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助力法治梅河口建设。
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社会调解器”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优先审理事涉民生、三农案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扩大网上立案、网上审理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各项要求,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严惩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障碍。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完善和细化符合我院实际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管理机制、司法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庭审实质化。加强电子法院的运用,探索庭审网上直播,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官队伍。继续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筑牢思想防线,坚定法治信仰。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管理,认真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坚决惩治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现象。按照当前社会需求打造法官队伍,持续在职业理念、能力、素养和职业道德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法官培养成能力复合型裁判者。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市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立足本职,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努力当好改革发展的护航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为建成中等城市和完成扩权强县改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1-23 09: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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