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在梅河口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李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02件,较2014年增加1234件,上升28.25个百分点;审(执)结4829件,结案率86.2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刑事案件500件,同比上升49.70%,审结437件,结案率87.40%。坚持依法从严打击与从宽处理相结合,依法从严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7件,判处罪犯186人;依法从宽处理初犯、偶犯等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的犯罪,194名罪犯被判处非监禁刑,突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人文关怀,对8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实现未成年罪犯“无痕”回归社会。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加大交通肇事、故意伤害两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结相关案件 59件78人,调解56件,累计赔偿金额796.84万元,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受损权益。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新理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针对危险驾驶犯罪高发态势,组织专人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共审结案件89件。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84件,同比上升20.77%,审结2879件,结案率为85.08%。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农业生产领域纠纷及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等案件,强调调解解决,强化与调解组织沟通协作,调撤相关案件1881件,调撤率65.34%,有效修复了冲突的社会关系;对于医疗纠纷、房地产纠纷、侵权损害及劳动争议等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案件,注重消除对立情绪、有效平息纷争,在调解不成时,依法及时裁判,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领作用。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2件,较2014年翻一番,审结38件,结案率90.48%;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审结1件。通过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环境污染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支持政府严格执法,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7件,协调和解83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的形式印发行政机关,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工作措施,竭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507件,同比上升40.84%,执结1071件,执结率71.06%。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行动快捷、联动执法的优势,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得到执结。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加快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组织专人负责网络查控,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动协作,累计查控被执行人233人、金额617.8万元。强化执行威慑作用,扩大失信被执行人范围,维护社会诚信体系,有105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打击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罚款1人,限制出境13人、拘留23人,有15人被移送公安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保障安定有序社会发展环境
把法院各项工作纳入到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大局之中,增强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保障棚户区改造。坚持贯彻“司法服务与项目建设同步、司法监督与司法保障并重”的“全程跟进式”工作思路,坚持工作流程上的诉前诉中诉后相结合、处理方式上的裁决调解相结合、裁判标准上的合法性合理性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原则。全年棚改项目8个,拟经司法程序征收135户,市法院参与诉前协调52户,达成安置补偿协议12户;政府申请法院准予执行征收决定29户,达成和解10户,准予执行19户,均没有发生恶性事件。
——主动服务重点企业。走访四环制药、金宝药业、阜康集团、正方牧业等企业,深度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涉法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100余条。为企业服务建立“绿色通道”,专项审理企业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9000余万元,为企业执行回款4000余万元。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刘某挪用资金、冯某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纵深推进“无诉讼”创建活动。推进“无诉讼”创建工作常态运行,加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累计诉讼外化解纠纷1500余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稳步实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审判工作机制性转型
在省高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法院秉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理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落实法官员额制。经过周密的前期准备和规范的选任程序,从77名具有法官身份的人员中选任员额内法官43人,占政法专项编人员总数的36%。按照以案定人原则,组成13个合议庭,每个合议庭选任一名审判长。入额法官中,30-50岁法官占84%,年龄结构优化;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官占42%,学历层次提高;中层正、副职以上法官占56%,审判中坚力量法官全部入额。构建了年轻化、专业化、精英化的法官团队。
——施行“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以法官为主体,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按照1:1:1的比例组建工作单元,厘清审判流程中各自的工作职责。变革审判权行政化运行模式,明确审判长、庭长、院长的审判管理权“权力清单”,将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签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签发;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
——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入员额的院、庭长均需承办案件,并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了办案指标。院领导受理案件56件,审结50件;庭长承办案件由上半年184件增至改革后710件。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不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更是审判权去行政化迈出的关键一步。
新的审判工作机制自2015年7月13日施行以来,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得到了省高院、省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法制日报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积极推进电子法院建设,着力构筑规范高效司法工作平台
“电子法院”建设是我省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市法院按照建设、培训、应用同步的原则推进工作。
——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平台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购置固定移动办公终端,完成数据网、光纤扩容,升级相关系统至3.1版本,建成执行查控系统、远程提讯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数字化审判庭、云会议室及电子法院体验区,为电子法院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技能培训和功能应用。着重针对律师、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基层调解员等群体进行电子法院的推介、宣传和指导,分专题对法官和辅助人员进行应用培训,更新理念、提升技能,现已网上立案241件、网上开庭49件、网上执行160件、网上接访40件、网上证据交换49件、远程提讯10件,2010年以来的诉讼案件卷宗全部实现电子化,并在法院内网挂接。
电子法院把立案、审理、执行、涉诉信访、阅卷、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等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了审判执行智能化、法院办公智能化、审判管理智能化。自开通运行以来,8起因当事人出国、外出务工不能出庭应诉的案件通过网上审理实现了快审快结,使“足不出户打官司”成为现实。我院的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已被通化中院向省高院推荐记集体二等功。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行政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市级人大代表观察庭审40余人次,走访市级人大代表100余人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以多种方式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积极接受纪检监督,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邀请列席研究本院“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认真接受检察监督,发挥驻法院检察官工作室职能,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对虚假诉讼问题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治理。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强化庭审公开力度,对应当依法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予以上网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虚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理性引导社会舆论。
六、立足职业化司法主体工作站位,努力锻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法院英模邹碧华先进事迹,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纠正认识偏差,解决突出问题,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信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职业理念上,培树法官大局观念、服务意识,自觉在全市建设和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工作、研判案件,提高审判质效。在职业能力上,锻造法官综合素质,常态性地抓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庭审考评制度”、“法官专题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和技能培训,参训120余人次,支出培训费用15余万元;增设法官微书架,为审判人员配备办案工具书,不断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在职业素养上,强化法官职业操守的养成,以法官誓词和院训时刻鞭策法官崇尚法律、持正守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加强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摆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以思想自觉促进行动自觉。全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严峻的压力和挑战,法院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够稳步推进,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综合司法能力与扩权强县改革、法治梅河口建设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收案量大幅增加、司法辅助人员严重短缺引发的“案多人少”矛盾仍未有效缓解,审判管理、绩效考评等司法改革机制层面问题还有待深入探索;三是信息化建设尚需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升工作技能,促进常态运行;四是涉诉信访案件终结退出机制尚未建成。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建设中等城市工作站位,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完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法治梅河口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深刻把握习总书记到吉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化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工作的科学性和成效性。持续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案件质量责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重点围绕工作机制层面,实现全新审判机制常态化运行。着力提升电子法院应用水平,进一步捋顺工作流程、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功能应用,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审判队伍建设,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持续在职业理念、定位、技能及职业道德上下大气力,建成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团队。
各位代表:新形势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开启了新征程!市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站在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新起点,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全市人民早日过上中等城市生活和法治梅河口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1-23 0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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